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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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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文件收发、文秘、信息、保密、档案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的精神;负责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劳动人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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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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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各街道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或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辖属单位的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区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工作情况的统计、综合和报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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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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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由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监察局或报请上级纪委审批的违纪案件的审理;承办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对纪委、监察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案件;负责对备案案件的审理或下级纪委、监察机关呈报的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审理工作;制定有关审理工作的规定;指导基层案件审理和受处分人员的《通报》及跟踪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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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室
(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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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负责区管干部信访件的初审,重点及疑难信访件的督办、协调和信息反馈;负责全区纪委、监察系统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对信访件的综合分析、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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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察室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行政效能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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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检查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同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和检查监督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全区性或重要的执法监察活动;查处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调查、督办处理重大事故;负责全区纠风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情况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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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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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监督检查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情况;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情况综合;对区直党委领导班子和区管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及廉政情况进行考核;参与区直单位党委民主生活会联系和情况综合;制定党政监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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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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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电化教育),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负责总结宣传廉洁勤政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运用先进典型开展示范教育;负责编发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通讯报道;组织协调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